日前,省教育厅核准了包括我院在内的全省19所高校章程。同时,我院也是全省首个获得章程核准的独立学院。

另外被核准的高校包括12所本科院校: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理工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郑州师范学院、安阳工学院、南阳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郑州成功财经学院、郑州科技学院。6所专科院校:河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高校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高等学校应当以章程为依据,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活动、开展社会合作。省教育厅首批核准的这19所高校章程,是我省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要求的具体体现,标志着我省高校章程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按照教育部要求,到2015年,全省高校要达到“一校一章程”的目标。
今后,学院将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章程精神和各项规定,坚持“师生为本,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和“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保持已有办学优势,积极推动转型发展,努力创建 “让党和人民感到满意、让教师和学生感到自豪”的一流民办高校。
(宣传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