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秋季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由所属的支部委员会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讨论同意并报校党委备案的发展对象。
2.年满十八周岁、志愿申请入党并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书面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校党委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时间、内容
2016年11月2日至12月3日(共安排24个学时,具体安排见附件),主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进行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尤其要重点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
三、培训考核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查成绩(占50%,堂课笔记10分、社会实践20分、心得体会10分,研讨交流10分)和政治理论水平测试成绩(占50%)构成,成绩评定由校党校负责。
四、培训要求
1.精心培养。各党总支要认真按照积分制规定做好培训班学员的选拔,切实把品学兼优、表现突出、模范作用好、群众威信高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推选出来;校党校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严格审查学员资格,制定好培训计划,聘请好授课教师,做好日常考勤和结业考核,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
2.严肃纪律。校党校、各党总支要严格考勤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考勤,做到次次有记载。学员要严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认真撰写思想汇报,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活动安排。有以下情形之一,考核成绩为不合格:①学员无故缺席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②心得体会缺交或相互抄袭或大量抄书或网上复制下载者;③没有完成社会实践任务者;④政治理论水平测试成绩经折算40分以下者;⑤总评成绩60分以下者。
3.务求实效。坚持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立足实际,学以致用,让学习的过程成为增强本领、推动工作的过程,尤其要充分把握青年学生喜爱微博微信、QQ等新媒介这一特点,提高培训教育的针对性。学员要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用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取早日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