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学院2022年上半年党费收缴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4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于6月30日前上交2022年上半年党费和党费收缴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2年上半年(1-6月份)党费收缴安排如下:

1.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党费收缴的说明工作。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标准:岗位工资+考核奖+岗位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

(3)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各党总支要按照《党费缴款薄》逐月登记(以备查阅),然后将2022年上半年党费收缴情况明细汇总。《党费缴款薄》请各总支妥善保管,已用完的可到党办领取。

3.我校已建立党费专用账号,请各党总支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以党总支为单位,统一于6月10日上午交至财务处张颖老师处(现金或网上银行转账),由财务处在2022年6月30日前将全额党费存入河南省教育工委指定账户。另外,请将《党支部2022年上半年党费缴纳情况统计表》、《党总支2022年上半年党费收缴明细汇总表》(纸质版各一式两份,支部书记和党总支书记要在相应地方签名)纸质版一份交至财务处,另一份及其电子版交至党委组织部。

2022年5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及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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