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细则》《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委管高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校党委有关部署要求,经党委会审议研究决定,现下发2023年党费预算如下,请各党总支遵照执行。
一、2023年党费预算
根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结合党务、党建工作和表彰、慰问活动等实际需要,制定2023年党费预算(附件1)。
二、党费使用规定和标准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按照有关规定、标准以及年度预算规范支出,经批准后据实报销。党费预算外追加的支出,必须由党委组织部提出申请,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党费使用事项主要包括:
1.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
2.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等党建活动所产生的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
3.开展党内关怀帮扶产生的费用,包括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扶贫和挂职党员、因公伤残党员、因公殉职和因公牺牲党员家庭等。
4.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所产生的会议、活动、奖励等费用,以及组织受表彰同志和代表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的费用。
5.修缮、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设备、书籍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6.编印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印制入党志愿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党费证、党员档案等所产生的工本费,购买党徽党旗,党费财务管理中产生的购买支票、转账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7.党内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其他支出用途或者项目。
三、有关要求
党费使用后应及时报销,经办人填写《信阳学院支出证明单》,由党总支书记、组织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分管组织部校领导审批,财务处稽核后报销。各党总支要严格按照党费使用的标准,根据年度预算金额,制定本总支《2023年党费使用计划》(附件2),于3月31日之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党委组织部。
附件:XX党总支2023年党费使用计划
中共信阳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