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激励和引导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党务工作者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关于做好委属学校“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豫教工委〔2026〕44 号)要求,现将委属学校“两优一先”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在教学、科研、育人、管理服务等岗位上业绩突出,服务师生、奉献社会,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应对急难险重任务等工作中勇于担责担难担险,作出显著成绩。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一般党龄应满1 年以上。
2.优秀党务工作者 :认真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热爱党务工作,模范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时代高校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成效显著。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师生群众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从事专职党务工作2 年或者兼职党务工作3 年以上。
3.先进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坚决服从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在学校改革发展、立德树人、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协作、真抓实干、作风优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党员队伍建设成效明显,战斗堡垒作用突出,赢得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推荐名额和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向省委教育工委最多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最终由省委教育工委审核把关,研究确定。各党总支要审慎组织推荐,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意见,同时听取纪检等部门的意见,对党员领导干部须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2021年以来获得省级“两优一先”表彰的本次不再推荐。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学校党委将根据推荐、核查、考察等情况,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公示后按照推荐原则确定正式推荐对象。
三、报送材料
各党总支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情况报告(内容为推荐、审核、考察、公示等情况);推荐对象审批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中的序号体现各单位对推荐对象的排序意见;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500 字以内);学校纪委对推荐对象出具的廉政审核意见(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出具对班子成员的审核意见)。上述材料严格按照填报说明(附件3)填写。
请在5月20日(周三前)将附件1、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xyxydwzzb@126.com。
附件:1.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2. 推荐对象汇总表
3. 填报说明
党委组织部
2026年5月15日